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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着力稳定,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要把维护“两节”和省“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摆上十分突出的位置,准确把握受灾地区、边界地区、民间组织和城乡基层面临的稳定形势,认真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及其他特殊群体的稳定工作,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就地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严密防控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保持人民群众信访渠道的畅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严格依法办事;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利益诉求,也应向当事人耐心解释和疏导,争取他们的理解和认同,避免矛盾的升级和激化。要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坚决遏制进京非正常上访和越级赴省上访。省“两会”期间,要认真制定和落实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两会”顺利进行。

  三、立足实际,全面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要充分发挥各级双拥办的综合协调职能,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两节”期间掀起双拥工作新高潮,积极营造“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氛围。要本着俭朴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基层部队为重点,就地就近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和交流、联谊活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驻地部队解难题、办实事,增进军政军民的鱼水情谊。要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闽民优〔2009〕350号)要求,及时、准确、足额地将抚恤补助金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按时足额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并结合走访慰问活动,积极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要抓紧完成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年度扫尾任务,确保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及时足额兑现。要继续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保证其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军休事业单位要搞好节日期间的管理和服务,并且通过开展慰问、座谈、文体等活动,丰富军休干部的节日文化生活。

  四、端正风气,严禁各种奢侈浪费和违反廉政纪律行为。各级民政部门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杜绝各种奢侈浪费的行为,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各级民政部门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持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同时要管好民政工作队伍,坚决防止行业不正之风、奢侈浪费之风和违反廉政纪律行为在“两节”期间抬头蔓延,在全系统积极营造节俭、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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