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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质量安全监督队伍作风建设和监督工作评价督查情况的通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质量安全监督队伍作风建设和监督工作评价督查情况的通报
(闽建建函[2010]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作风建设,提升监督队伍形象,提高监督工作质量,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等四个专项督查的通知》(闽建建[2009]46号)要求,省厅于2009年12月15日起对全省“监督队伍作风建设年”和监督工作评价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了福州、莆田、南平、宁德等地。督查组听取了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抽查了福州市及所辖鼓楼区、福清市;莆田市及所辖秀屿区、仙游县;南平市及所辖延平区、武夷山市;宁德市及所辖蕉城区、福鼎市等地工程监督机构及其监督的各1个工程项目。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监督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均能按照省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开展“监督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闽建建[2009]20号)要求开展“监督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成立领导小组,进行广泛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一系列的廉政教育和法律法规、专业技能培训与研讨等,有针对性地进行较为深入的查摆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有效地提高了监督人员的思想认识,促进了监督队伍作风的良好转变和进一步提升,提高了“服务工程建设,助力海西发展”的能力。好的做法有:

  1、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提高防腐拒变能力。各地利用典型示范、案例、警示和廉政文化宣传等方式,加强理想信念、廉政勤政和艰苦奋斗教育,让干部知法知规,自警自律,淡化权力情结,增强服务意识。漳州市建设局与当地检察院联合编写《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参观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近年来检察院办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剖析,提高对预防职务犯罪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2、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利用黑板报、标语、专栏、报纸等多种媒体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我为系统争光彩”的良好氛围。泉州市共制作黑板报39期,标语103副,开辟作风建设专栏23版,专家报告3场,反面警示教育5场,并以“质量安全监管走前列新突破”为主题,通过当地晚报展开宣传,主动接受社会与舆论的监督。同时,组织开展了“慈善一日捐”等活动,为开展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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