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第一批基金会评估等级的通报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第一批基金会评估等级的通报
(闽民管〔2009〕373号)


各基金会:

  根据《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暂行办法》 (闽民管〔2009〕92号),遵循“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社会组织综合评估机制,我省第一批参评基金会经自评、专家组实地考评,评估委员会审定、网上公示,现确定3A级以上基金会55家(具体名单附后)。以上单位要珍惜荣誉,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基金会的社会公信力,积极探索建立现代社会组织制度,进一步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为加快推进我省基金会规范化建设而努力。

  附件:省级第一批基金会评估等级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第一批基金会评估等级名单

  1.5A级基金会(6家)

  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

  厦门市老年基金会

  厦门市教育基金会

  南安市芙蓉基金会

  福建省龙岩市李新炎慈善基金会

  福建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4A级基金会(18家)

  尚德教育基金会

  福建省扶贫基金会

  福建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厦门建安慈善基金会

  晋江市青阳教育基金会

  泉州市教育基金会

  福建省慈善总会

  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

  福建大丰文化基金会

  福建省郭文梯教育基金会

  福建省胡金定教育基金会

  福建省潘振东教育基金会

  泉州市贤銮福利基金会

  南平市困难党员帮扶基金会

  厦门市集美社公业基金会

  厦门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福建省儿童基金会

  3.3A级社会组织(30家)

  福建省海西青年创业基金会

  福建省宏利基金会

  厦门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福建福光基金会

  华侨大学基金会

  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福建省自学考试奖励基金会

  福建省卢嘉锡科学教育基金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