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关于编制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工作的通知
(甘水发〔2008〕375号)
各市(州)水利(水务、水电)局、省疏勒河流域管理局、厅讨赖河流域管理局、厅石羊河流域管理局:
为加快全省中小河流治理步伐,提高河流防洪能力,减轻洪涝灾害损失,根据水利部《关于做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规计[2008]211号)精神,现将我省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规划工作
我省内陆河、黄河、长江三大流域,9个水系,有河流3114条,河道总长47804公里,除黄河干流外,其余河流均属中小河流。长期以来,由于地方财政困难,中央投入十分有限,河道治理进展缓慢,防洪设施十分薄弱,洪涝灾害损失严重。“98”洪水后,国家对大江大河进行了大规模的防洪治理,防洪能力明显提高。今年,中央针对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滞后,防洪能力低,洪涝灾害严重,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及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做出加快编制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增加建设投入的决策。水利部为贯彻落实2008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对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进行治理,各地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抓住机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和进度,认真完成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范围划定
原则上按照流域面积在200~3000平方公里控制,对洪涝灾害频繁、危害程度高,现状防洪能力低,有需要保护的城镇以及有较大范围农田等保护对象的河流(段)可纳入规划。
三、规划主要任务
一是在对中小河流治理情况进行系统调查的基础上,摸清中小河流治理基本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针对重点中小河流治理的突出问题,科学确定近期治理的重点河流和重点河段;三是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合理确定3年治理目标、任务、建设方案以及分期实施计划和投资安排;四是按照加强中小河流社会管理的要求,研究提出加强中小河流管理和完善体制机制的政策措施建议。
四、工作要求
1、2008年9月16日前,各市、州及流域机构将规划技术负责人、联系人名单报省水利厅和省水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