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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平湖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平湖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8]第1627号)
申请人: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平湖营销服务部请示》(安联浙分报[2008]第040号)符合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设立审核的规定。为此,依据《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
》、《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和《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
》的规定,决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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