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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行政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行政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甘食药监办〔2006〕285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局党组决定组成目标责任制考核小组对全系统2006年度行政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集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原则和范围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为目的,以既定的行政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内容为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客观、量化的原则进行集中考核。

  考核的范围为下管一级。省局负责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考核。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各县(市、区)局、直属事业单位和本局机关各科(室)的考核。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2006年度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工作,由省局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进行。处室参加考核组的人员原则上与考核内容、工作职责相一致,因减少考核人员数量,可合并相关项目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内容和方法

  1、集中听取工作综合汇报,然后按照分工对考核内容逐项评分。

  2、对需要现场考核的项目,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3、召开行政相对人座谈会,对被考核单位分服务质量、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等情况进行书面测评,并以座谈形式面对面征求意见和建议。

  4、查阅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档案、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行政相对人档案、会议记录、文本文件等资料,核实工作落实情况。

  5、凡考核中涉及上报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报表、专项监督检查方案等内容的,由有关处室提供统计数据交考核组。

  四、考核工作程序

  考核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考核组组长主持会议,听取被考核单位工作汇报;

  2、分头评定打分,提出评议意见;

  3、汇总评分情况和评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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