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实施
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和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行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创新管理方式,促进职能转变,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发展服务。
(二)总体要求
构建高效廉洁的食品药品监督政务运行体系,使政务公开成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一项基本制度,切实保障相对方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法律法规进一步取消和及时调整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创新管理理念和审批方式,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强化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明确范围和内容,落实政务公开措施
(一)各市(州)、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对外要重点公开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责、执法或办事依据、申报文件要求、办事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受理举报投诉、群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处理反馈等情况。对内要重点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人员考核、奖惩、任免、外出考察以及财务收支等情况。对外公开的范围和具体内容,由法规监督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逐项落实;对内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由办公室牵头,纪检监察机构、人事教育和财务装备等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方案逐项落实。
(二)编制政务公开目录。一是编制职权目录,明确和规范行政权力。在执法依据梳理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的规定,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和“谁行使、谁清理”的要求,对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责自下而上进行排查,逐项列明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等,逐级上报审核分类登记。二是分级编制公开目录。按照对内对外政务公开的范围,分类编制本单位、本部门的政务公开目录。
(三)规范政务服务工作。未实行政务集中受理的单位,要尽快采取措施,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政务阳光运行;已有集中办理机构或进入当地政府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审批事项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审批事项,逐项压缩办理时限,并制定许可程序,做好大厅受理、现场勘验等审批环节的衔接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省、市(州)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务网络系统,实现通过网络系统对行政许可实施过程和办理结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