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和甘肃省“十一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规划的实施意见
(甘食药监办〔2007〕316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第一个国家级专项规划,是“十一五”期间指导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而《甘肃省“十一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规划》是我省首次编制的第一个五年食品药品监管规划,对加强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促进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促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为切实做好两个《规划》实施工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规划》实施的重要意义
“十一五”时期是食品药品安全进一步好转的关键时期。《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在充分分析了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现状基础上,确立了“十一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发展思路,明确了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地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政府事务作出了提前部署和全面安排。《甘肃省“十一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规划》则从我省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做好两个《规划》的实施,是实现科学监管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有利于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有利于在全系统干部队伍内统一思想认识,集中力量,着力解决制约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发展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充分利用《规划》搭建的工作平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争取全社会支持,形成监管合力,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因此,必须充分认识规划实施的重要意义,把实施好规划作为今后一个阶段的重要任务,抓住机遇,趁势而上,加快系统各项基础建设步伐,推动监管能力的全面提高。
二、明确《规划》实施的职责和任务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原则,各级地方政府、各相关监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规划任务的落实。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要着力组织好职责范围内的规划目标的任务分解和具体实施。全系统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明确规划实施的牵头部门,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责任部门,明确重点任务的完成时限,将规划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细化工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省局成立“十一五”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栗震亚任组长,高建邦、丁永辉、王海燕、易成美、谢承旭、申秀云任副组长,省局机关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规划实施由省局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规划中具体项目的落实工作由项目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经费由财务装备处负责保障。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