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5日前,各党支部安排人员对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完善,并将本支部(单位)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总结上报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9月10日前,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党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检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评出本系统的党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并将我局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总结上报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9月25日前,迎接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
4、10月,迎接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
(四)建章立制阶段(11月初到12月底)
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六、监督保障
各党支部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对党务公开工作实行长效管理。重点要建立并落实好六项制度:
(一)党务预公开制度。各党组织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作出决定或办理前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局机关党委拟聘请一定数量的党务公开监督员 ,充分发挥好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建议,加以认真研究和整改,提高党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实名举报反馈制度。党内署真实姓名举报的材料,应优先受理,并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的党员干部,听取其意见。
(四)党员服务承诺制度。明确党员服务承诺的具体事项、服务承诺的完成时限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五)党务公开申请制度。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六)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各党支部要建立台帐,将公开工作的文件、会议记录、领导批示、公开的内容资料、社会监督意见及处理反馈等资料及时归档,以备查找。
在坚持上述制度的同时,各支部(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和基础性的工作,各党支部(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推行党务公开作为新时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强督查,创新载体。各党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要经常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督察和通报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务公开工作汇报会,及时通报开展工作情况。同时,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提升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