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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档案局关于聘任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评审员的通知

山西省档案局关于聘任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评审员的通知
(晋档字[2006]20号)


各市、县(市、区)档案局、省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单位档案业务人员及分管领导变动较大,机关档案工作中原先聘任的评审员多数已自动失去了评审员资格。2002年,《山西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办法》下发后,省档案局一直未进行评审员的聘任,以致在实际考评认定工作中出现了评审组不能合理组建,不具备评审员资格的人员参加评审工作,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等问题。为了加强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评审员队伍的建设,严格考评程序,严肃考评纪律,严把考评质量,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档案目标管理工作,根据晋档字[2002]23号文件中有关“山西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评审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省档案局决定今年三、四月份在全省普遍开展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评审员的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员聘任的对象:市、县两级档案部门领导、业务指导人员,省、市、县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办公室领导及专兼职档案员。
  二、评审员名额分配:市档案局10人左右,县(市、区)档案局3人左右,省、市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3人,县直有关单位1人。
  三、评审员的推荐:各市档案局负责推荐市档案局及市直有关单位人员,县(市、区)档案局负责推荐县档案局及县直有关单位人员,省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人员。被推荐人员填写评审员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由各市档案局汇总报省档案局审批,省直单位直接报省档案局审批。
  四、推荐评审员的培训、考试:根据推荐报名的情况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培训时间、内容及方式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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