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档案局关于档案馆等级管理及年终工作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档字[2006]34号)
各市、县(市、区)档案局(馆):
为了推动全省市、县两级档案馆3年100%达到山西省三级以上等级(简称“313计划”),形成一种公平、公开、合理、简便易行的年终考核氛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档案局验收省三级档案馆实行备案、督察制
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313计划”,省档案局将对县级档案馆实行省三级管理的验收工作实行备案、督察制度。具体步骤如下:
1、各市在对所属县档案馆计划验收15日前书面告知省局馆室处。
2、省局在接到通知后如需派人员现场督察应在预定验收前5日通知市局。
3、省局所派督察员不参与具体考核、记分、评价工作,议程中不安排讲话、签字等程序,只将情况如实记录汇报省局。
4、各市档案局在验收完成后10日内将备案材料送达省局馆室处。备案材料为晋档字[2005]77号文件的附件一,表中的考评意见、得分及说明需全部填写,材料不合格者,将不予备案。
5、从2006年开始,年终考核各市“313计划”完成情况时,以省局所收备案材料为准。未报送材料或备案材料不合格者,年终考核时将不予记分。
二、 各市县自报的“313计划”
见附件1
名单中的达标单位可以更换,但是每年完成的数量不能改变。
三、2006年省局与各市档案局签订的 “档案工作目标责任书”中有关档案馆工作条目年终考评时准备材料及计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