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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督查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督查的通知
(甘食药监法〔2008〕30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的通知》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督促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已于2007年11月发出通知就依法行政考核和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做出了安排和部署,结合我系统2007年度工作实际,此两项工作采取自查自评为主,省局抽查考评的方法,现各市、州局和直属事业单位自查工作已基本结束。为认真贯彻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政务工作督促检查的精神,推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了解掌握2007年度全系统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省局决定于1月中旬开始对市、州局落实2007年度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一、督查时间

  省局督查从2008年1月18日开始,2月初结束。

  二、督查方式

  采取抽查的方式。由省局主管副局长带队,以省局法规监督处为主组成督查组,深入市、州局督促检查,简要听汇报、抽查县级局、查阅案卷资料、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和评估打分(《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试行)》)的方式进行。全系统以(甘食药监法〔2007〕436号)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未抽查的市、州局和省局直属事业单位将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自评自查情况和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书面上报省局法规监督处。

  三、抽查单位

  兰州市局、武威市局、天水市局、陇南市局、临夏州局、省药品检验所。

  四、督查内容

  依据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和政务公开督促检查活动的要求,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进行检查。

  1、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和学习宣传情况;

  2、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打算;

  3、建立和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情况;

  4、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执法责任追究制情况;

  5、案件查处及处罚情况(重点:罚没款收缴);

  6、法规监督科(室)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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