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电环宇(山东)生物质能热电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2010)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电环宇(山东)生物质能热电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鲁价格发〔2010〕31号)


滨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中电环宇(山东)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申报正式上网电价的申请》(滨价发[2009]11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的规定,中电环宇(山东)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 0.6万千瓦发电机组,试行期满后上网电价仍按每千瓦时 0.594元执行,接网费用每千瓦时0.01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