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调研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调研的通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147号)精神,各地积极推动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和宝贵经验。为深入了解各地典型做法,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思路,请各地组织对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报省局。调研报告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内容要求: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运行的总体情况,以及当地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二、行文要求:按照调研报告的写法,上报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思路明确、言简意赅。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