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杨建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政地〔2010〕21号)
云霄县人民政府:
《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杨建峰工业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请示》(云政综〔2010〕32号)悉。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杨建峰土地使用证号为云国用(2008)第6020662号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30031.63平方米和土地使用证号为云国用(2008)第6020663号、实测面积为4453.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计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34485.56平方米,其收回的土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