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2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为加大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力度,提高效率效能,加快推进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建设、早达产,根据全市招商引资座谈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机制。
一、成立银川市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儒贵市长
副组长:梁积裕 常务副市长
马迎秋副市长
王久彬副市长
马军生副市长
代荣民副市长
李卫东副市长
成员单位: 各县(市)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济技术合作局)。陈志文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服务工作;
2、集中协调解决招商项目在洽谈、签约、建设和投产、达效过程中需政府研究决定的相关事宜;
3、研究、制定全市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督查招商引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4、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协调与自治区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
5、负责对投资者及投资项目的跟踪、回访工作;
6、研究决定招商引资其他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调研和检查我市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汇总、调研招商引资项目在签约、建设和投产、达效过程中需政府研究的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
3、组织召开项目协调会;
4、制定回访企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对投资者及投资项目的跟踪、回访工作;
5、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事项进行督办,对行动缓慢,贯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6、统筹安排其它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