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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四)政府购买服务的补贴标准,凡符合政府给予服务补贴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以上四项补贴中,兴庆区、西夏区、金凤区除市财政给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办经费一次性补贴1万元外,其余由市和市辖三区财政各承担补贴标准的50%。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参照本补贴标准执行,经费由本级财政解决。

  自费购买服务:通过与加盟单位协商,服务收费原则上要低于市场价格。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从2009年起先在城市人口居住较多的市辖三区开展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启动一个”的建设原则,逐步实现覆盖到全市每个社区,让每位老人都能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

  1、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平台。鼓励县(市)区以社区为单位建立方便老人的紧急呼叫服务平台。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可建立综合性服务平台,实现与现有商务服务平台的有效衔接和共建共享。

  2、明确服务对象。摸清底数,受理申请,严格标准,进行审批,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档案。

  3、组建有偿专业化服务队伍。采取招标或加盟方式依托服务较为完善的大型家政服务公司,网络周边服务行业和中介组织加盟组成有偿服务队伍。

  4、组建无偿服务队伍。由低保户、大学生、社区志愿者组成服务队伍;由政府安排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组成服务队伍;由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组成的储蓄劳动时间服务队伍(低龄老人付出的劳动时间记录在案,等低龄老人到一定时间需要服务时,社区按他付出的劳动时间再为其提供服务)。

  5、落实资金。建立居家养老专项资金账户,确定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拨付方式及额度,确保资金使用到位。

  6、完善网络建设。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全市网络化覆盖。

  (二)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责任机制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由各级民政部门统一负责并组织实施。

  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宣传、拟定政策、对政府补贴经费进行核算、审核、督促检查;指导县(市)区开展工作;协调处理投诉案件;建立健全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奖惩措施等,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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