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商务厅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44号《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办法》的要求,政府各级机关必须将涉及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等情况的政府信息在限定的时间内及时主动地予以公开,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为了加强我厅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经研究,成立以副厅长冯毅广为组长,副厅长王旭为副组长,厅办公室主任任福康、厅政策法规处处长侯进峰、厅信息中心主任王时为成员的厅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甘肃省商务厅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现将《甘肃省商务厅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甘肃省商务厅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甘肃省商务厅政务信息公开审核表
甘肃省商务厅
二OO八年六月三日
附件1:
甘肃省商务厅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机关,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根据《
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条 甘肃省商务厅政务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厅领导名单、分工;
2、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人员组成和联系方式;
3、有关涉及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4、省商务厅依法行政的职能及具体项目;
5、全省商务领域主要经济指标统计数据;
6、由省商务厅筹备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7、全省商务工作年度重点、阶段性工作安排、工作总结;
8、省商务厅重大活动;
9、厅人事任免。
第三条 甘肃省商务厅政务信息主要通过甘肃省商务厅门户网站(http://www.gsdofcom.gov.cn)和“中国?甘肃”门户网站(http://www.gansu.gov.cn)中的“中国?甘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同时结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借助《国际商报》、《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