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真贯彻落实《
劳动合同法》,不断规范厅属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一是各单位要积极推进
劳动合同法在交通系统顺利实施,依法规范本单位劳动用工制度。二是各单位要在劳动合同管理现状摸底检查和清理的基础上,尽快修改和纠正与
劳动合同法相抵触的企事业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工资分配、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三是省厅将对厅属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依法用工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对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实施不力的将通报批评。
(五)加强工资审批管理等基础性工作。要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工资发放、工资基金管理、规范人员增减等工资审批程序。要加强企事业单位人员动态管理,根据省厅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安排年度用人计划。对2007年厅属单位职工子女中的退役士兵进行摸底,按政策完成2008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结合公路养护单位人员需求计划,积极做好2008年高职毕业生接收分配工作。今年,各单位要重视对工人档案的管理工作,要依照国家对人事档案管理的要求和标准,集中时间对工人档案进行整理,健全和完善工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六)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公共服务、创新交通管理和服务方式的要求,加强劳资干部自身队伍建设,认真解决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做好劳动工资政策答疑、劳资纠纷调解、职工上访接待、劳动工资法规政策信息发布、劳资干部业务培训等基础性的工作,提高劳动工资工作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群众的水平。
三、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七)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要真正带着感情来抓安全,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明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形势,伏下身子,静下心来,靠前管理,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八)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安全监管职责。要认真履行落实好行业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