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交劳[2008]17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
甘肃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08〕50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切实加强我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省交通厅决定于5月至8月初在全省交通行业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一、督查的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全省交通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对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促进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基础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整治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的内容
(一)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交通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按照《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28号)和省交通厅《关于在全省交通行业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交劳〔2008〕11号)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
(二)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