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清醒地认识到“扫黄打非”斗争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扫黄打非”斗争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作为国家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能部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文化安全的高度,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扫黄打非”工作列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推动“扫黄打非”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
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按照《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规定,对申请登记注册的印刷、复制出版企业,一律严格按照前置审批制度的要求,审查企业的主体资格,没有通过新闻出版部门审查,不符合法定前置审批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登记注册。同时,把市场准入监管与营业执照年检有机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变更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三)充分发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作用,积极推进“扫黄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要主动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尽快将印制、复制企业和出版物经营单位纳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管理体系,引导市场主体走上规范经营的道路。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予以公告,并在规定期限内禁止其从事相关经营业务,严格规范出版物市场的经营秩序。
(四)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为重点,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基层工商所的监管职能,积极配合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等行政部门对市场主体进行执法检查。要加强对辖区内印刷复制企业、各类出版物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市场的检查,做到天天查市场、天天有行动,坚决取缔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无照经营单位,认真查处超范围经营和违法经营行为,对违法经营情节严重的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配合城管等执法部门加大对摊贩、游商的监管力度,坚决取缔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进一步加大对“黑网吧”的查处取缔力度,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各类变相网吧为重点,对“黑网吧”做到露头就打。要注重发挥12315举报网络的作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形成舆论强势。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管教相济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消协、个协、广协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向经营户讲解法规知识,帮助并要求他们开展自查自纠,使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唤起全社会自觉抵制非法出版物的意识,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