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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0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


  (三)集中打击各类侵权盗版活动。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继续加大对音像市场、计算机软件经营场所的执法检查,协助城管等执法部门持续清理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者。切实做好对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核审登记工作,深挖盗版制品生产、存储窝点,依法严肃查处参与侵权盗版活动的单位,从源头上切断盗版制品的生产基础。

  三、专项行动

  2008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扫黄打非”专项行动。

  (一)3月底前,开展以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和会后,抓好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的整治工作,下大力气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强化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清查出版物市场,坚决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宣传品。查处的非法出版物和一般性案件要及时移交当地新闻出版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省城太原和全省各市为我省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

  (二)4月中旬至6月中旬,开展以整治印刷、复制环节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在对图书、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制品及电脑、电子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日常监管,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制度,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和违法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经营单位,要依法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省城太原等印刷复制企业集中的地区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

  (三)7月中旬至10月中旬,开展以清理出版物市场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围绕北京奥运会的筹备和举办,反复清查书报刊、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批发、零售等经营场所。对城市繁华街区、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宾馆饭店等人员流动集中地区要进行高密度巡查,严格清理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无证经营者。省会太原及全省旅游景点、著名风景区是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

  四、工作要求

  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扫黄打非”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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