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广告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我省房地产市场秩序,培育良好的房地产广告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省工商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广告,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广告的重要性,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全面部署,按照省工商局领导指示,今年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广告秩序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抓紧、抓实,抓出实效。
通过整顿,要使各种违法、违规和内容虚假的房地产广告大幅度下降,建立起合法、健康的房地产广告环境。
二、整顿范围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期刊、印刷品、户外、互联网等媒体发布的广告。
三、整顿内容
(一)广告主(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规定,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制作、发布广告的行为;
(二)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等承诺内容;
(三)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对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虚假、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
(四)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制作不准确、不清楚,比例不恰当;
(五)房地产广告中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及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未在广告中注明的;
(六)在广告宣传中擅自改变批准的房地产项目名称或规划设计用途;
(七)其他违反《
广告法》、《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房地产广告。
四、整顿方法
(一)各市局广告科(商广科)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传达到各县(区)局,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整治重点,明确整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