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工商消字[2008]303号)
各市工商局,太原高新、经济开发区工商局:
现将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好乳品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2008年第536号令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意见(以下简称条例),现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贯彻《条例》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增强各级工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一)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条例》是针对我国乳品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制定的一项专门法规。《条例》既贯穿了全程监管理念,又按照分段监管的要求,明确了各个监管部门以及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是一部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行政法规。贯彻落实好《条例》,对于加强乳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等假冒伪劣乳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中国产品的质量形象和声誉,推进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组织广大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条例》,进一步提高对贯彻《条例》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到“四个统一”,践行“五增五创”工作主题。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之中,加大对贯彻落实《条例》的教育培训力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集中时间对工商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要结合前一阶段清理规范乳品市场的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带着实践中的问题搞好学习培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县工商局在一手抓好本级机关学习的同时,还要抓好本地区基层工商所干部的学习和一线执法骨干的专题培训。教育培训要突出重点,不仅要全面学习《条例》原文,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的特点和主要内容,而且要紧紧围绕《条例》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把握《条例》的适用范围,明确我们管什么、怎么管,切实做到在职责范围内行动,科学执法,依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