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奖惩
为提高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效率和积极性,按照有关规定,对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6 应急保障
6.1 财政保障
由于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党政机关专用通信网络设施损毁,参照《山西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涉及相关市、县的,由市、县级财政承担。
6.2 队伍保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加强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建设,各电信运营企业要建立省、市、县三级通信保障专业队伍,建立通信业技术专家库,为通信恢复提供技术支撑。
6.3 设施和物资储备保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配备必要的保障设施和装备,确保发生通信损毁等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对省、市两级党政机关和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分步进行固定电话室外线路预置和移动超级基站建设工作,相关部门要提供必要的场地,积极配合做好工作;2010年5月前,要从建立双通路、双备份、防拥塞应急需求出发,配备C、G网双模手机,增配必要的红机电话、海事卫星电话等通信工具,逐步配备全球行卫星移动手机终端,利用多种手段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各市、县政府、省级各专项预案、部门预案涉及的成员单位必须至少配备一部海事卫星电话,各电信运营企业省、市各分公司要配备一部海事卫星电话,各市、县政府、省级各专项预案、部门预案涉及的成员单位要在2010年5月前,逐步为应急保障专职人员配备C、G网双模手机,各电信运营企业要在全省分别建立3个以上通信应急物资储备库,对重要应急物资进行专项储备。
6.4 宣传、培训和演练
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相关知识普及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加强对影响通信网安全各种灾害的分析研判,及时开展保障通信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能力。
6.5 涉密保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的通信保密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通信涉密保密。省专用通信局要加快红机向各市覆盖,遇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尽可能用红机、C网等相对保密的通信手段进行联系。涉及党和国家核心机密军事机密的绝密信息,必须使用密码通信手段上报下达,省委机要局要做好保障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