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0]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五日
山西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省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通信保障预案》、《山西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一)由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外力因素造成的通信损毁或可能对通信网带来灾害性后果。
(二)由于通信网运行过程中自身原因造成网络大面积中断、话务拥塞和重要设施损坏。
(三)由于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带来的区域性通信需求骤增,各级党政机关或部门对通信保障提出要求。
(四)党政机关重要集会或社会重大活动要求通信予以保障的。
1.4 工作原则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严密组织、密切协作,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1.5 预案体系
在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山西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进行全省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中国联通山西省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为本预案的子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