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0]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全省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正常和人民群众出行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秩序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和《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订。
1.3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协作;预防为主、防应结合;社会参与,快速反应。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省人民政府成立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城市人民政府及县级人民政府设立城市及县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2.1 省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分管交通运输的副省长
副总指挥:省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的副秘书长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成员单位:省委宣传部、新华社山西分社、省军区、武警山西省总队、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省安监局、省民政厅、省气象局、山西保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公安厅消防总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交通运输管理局。
省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协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策应急处置措施和救援方案,负责重大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发布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协调应急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