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镇、无传销院校”活动的意见
各市打击传销领导组办公室,省打击传销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省打击传销工作,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防止传销活动出现反复,不让传销活动在我省有立足之地,彻底取缔传销活动,促进我省和谐社会建设,维护山西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省打击传销领导组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镇、无传销院校”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
禁止传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通知》及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为依据,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本着“打防并举,重在治本”的原则,建立健全“打、防、控、管”的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镇、无传销院校”活动,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参与打传行动,形成“纵向统到底,横向管到边,整体一盘棋”的综合治理格局,提高广大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抵制传销的能力,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基本铲除传销活动的土壤。
三、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创建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机制,强化群众识别和抵制能力
1、各市要从辖区内公安、工商、社区、村镇、院校、大型企业抽调一些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组织他们学习《
禁止传销条例》和打击传销的相关知识,培养一支熟悉业务的宣传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