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统执法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执法监察。围绕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改革措施,以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重大战略决策,强化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维护党中央和省委的权威,确保党令政令畅通。
2、加强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的执法监察。紧紧围绕社会救助、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拥军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五个体系”建设,加强有关法规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3、加强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以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民政项目等专项资金为重点,对各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民政资金的安全运行。同时,加强对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等业务中市场交易行为的执法监察,防止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4、加强对行政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和行政效能的执法监察。引导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廉洁勤政,严格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能,加大对行政许可过错、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力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和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
5、重视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执法监察。围绕落实各项民政法规政策,解决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的生活、住房、医疗、子女上学、上访信访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开展民政执法监察工作的主要方法
1、熟悉法规政策,倾听群众呼声。民政系统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民政业务和各项法规政策,紧紧围绕“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平时就应全面掌握和跟踪督查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注意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发现问题,为有效进行执法监察提供第一手资料。
2、及时汇报情况,争取党组织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既要实施对所在单位领导班子的监督,又要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纪检监察干部要立党为公,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领导负责的博大胸怀和勇气,随时向党组(党委)汇报情况,积极建言,出谋划策,争取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对执法监察工作的大力支持,有效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3、把握重点环节,规范监察程序。在开展执法监察前,要周密制定计划和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法规政策,做好人员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制;在执法监察过程中,要及时向被监察单位通报监察的内容、目的和要求,督促其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主动检查存在的问题,争取被监察单位的积极配合。要做到查清总体情况、查清存在的问题、查清产生的原因、查清有关人员应负的责任;在执法监察后,要及时总结情况、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地评价和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工作建议,帮助完善制度和措施,以取得举一反三的作用。
4、加强监督检查,增强监察效果。民政执法监察工作中,要坚持机关党委、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相结合,形成监察合力。要根据一个阶段的民政工作重点,采取经常性执法监察与专项执法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不断改进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要坚持执法监察与廉政监察、效能监察、纠风工作相结合,深化监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