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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全省民政系统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全省民政系统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


  民政执法监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执法监察工作发挥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重要作用;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执法监察是规范权力运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途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第十一届二次全会以及民政部执法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民政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推进我省民政系统的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民政执法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民政系统执法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执法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依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民政工作实际,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和职务犯罪问题的发生,确保依法行政,维护党令政令畅通,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民政执法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把执法监察的各项任务寓于民政各项工作之中,围绕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思路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服务于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民政事业发展这个大局,为建设法制民政、阳光民政、廉洁民政、和谐民政而努力。
  二是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民政执法监察工作必须从民政工作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稳妥推进。要突出重点,把落实民政法规政策、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政务公开、人事工作和招标投标等领域的制度建设作为重点,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三是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原则。民政执法监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注意关口前移、及时纠错,在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方面下功夫。要在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问题的同时,针对行政执法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对一些行政权力比较集中的单位和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四是双重领导、上下联动的原则。民政系统的纪检监察机构必须接受纪委和民政部门党组织的双重领导,同时自觉接受上级民政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业务指导。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要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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