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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工作的通知

  省民政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田宝忠
  副组长:沙仲才
  成员:田春、李占礼、龚和平、杨润泉、赵增寿、张柯兵、张自力、何长发、蔡仲爱、李剑、王世英、艾玉德、张玉玲、王宏亮、陆向军、李守康
  办公室主任:田春
  副主任:陆向军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一)《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要结合《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制度的建立健全,并逐步对这些制度进行规范。
  (二)《条例》要求行政机关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对目录的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把我厅信息公开目录作为政务公开目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条例》的要求贯穿到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中,在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甘肃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甘肃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厅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我厅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互联网平台公开,要进一步调整甘肃民政信息网主页栏目设置,增设政务公开频道,下设政务公开政策规定、网上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子栏目。同时,采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制作便民手册、公告栏、电子屏幕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各单位要按此通知精神,及时和厅办公室联系,按省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以此为契机切实发挥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职能作用。

  附一:甘肃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附二:甘肃省民政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附三:省民政厅政务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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