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开发使用退伍兵上形成“亮点”。要与本籍战士较集中的部队建立经常性的联系,配合部队做好共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困难军属生活保障机制和官兵激励机制;重点抓好退伍军人的开发使用,注重从退伍军人中选拔优秀人才安置到重要岗位。
6、在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形成“亮点”。在“十一五”期间,要把军民共建互帮活动纳入全省工商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部队思想政治建设的总体规划,把这项工作作为创建精神文明和谐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双方的政治建设,使部队官兵和工商系统的广大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得到增强;加强双方的文化建设,使部队官兵和工商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精神生活更加丰富,思想境界不断升华;加强双方的素质建设,使部队官兵和工商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能有更多的锻炼机会,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干好本职工作的能力。要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开展共建互帮活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培养和宣扬先进典型,推动共建互帮活动广泛开展和各项任务的落实,构建和谐工商和和谐军民关系,实现互帮、共促、双赢的目的。
(二)军队为工商系统服务方面:
1、开展各种教育活动。要根据工商系统的特点,发挥军队政治工作的传统优势,协助工商部门开展职能教育、爱岗奉献等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部队的有效资源,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帮助广大职工了解国防建设形势,丰富国防知识,增强国防观念。
2、积极吸纳系统干部职工参加预备役工作。对符合条件、本人希望加入预备役行列的工商系统职工,尽可能编入预备役部队。因编制限制的,按规定接替轮换,使更多符合条件的职工能够了解预备役部队,参加预备役工作,促进自身能力素质的提高。
3、帮助开展军事化训练和管理。要把工商队伍打造成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队伍就需要部队帮助工商部门开展军事训练和军事化管理,制定正规化建设方案,配套完善软硬件设施,促进工商系统的全面发展。
4、为工商系统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保障。要充分利用部队的各种资源,为工商系统的干部职工到部队开展活动提供方便。部队的教育场所、训练基地、装备设施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随时提供参观、培训、训练等相关保障。
5、协助工商部门完成重大任务。当工商部门遇到急难险重任务需要部队帮助时,及时报请上级部门批准,按规定组织部队支援帮助。
三、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