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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政府买单原则。项目单位应将开展项目所需的各项免费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免费服务项目的落实。

  (四)依法规范服务原则。各级计生服务机构开展优生技术服务必须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确保服务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开展孕前优生筛查要选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批准注册的检验设备和检验试剂;要为群众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批准使用的叶酸和复合营养素产品。

  七、职责分工

  (一)省人口计生委:负责制定工作方案,一级预防工作指导,组织基线调查,对项目单位的优生咨询人员和实验室人员组织省级培训,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评估项目效果,总结推广经验。对项目单位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二)省辖市人口计生委:配合省人口计生委做好对项目单位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做好市级培训及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三)县级人口计生委:做好经常性的宣传、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新婚夫妇、待孕、已孕妇女宣传出生缺陷预防、遗传优生及孕期保健相关知识;做好孕前优生筛查及叶酸等复合营养素的供应;搞好咨询服务,提供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协调有关部门畅通渠道,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反馈工作,建立病残儿家庭信息档案,对二胎再生育进行优生指导。

  (四)乡镇(街道)计生办: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及遗传优生咨询,通过人口学校对育龄夫妇进行青春期和人口知识教育,对育龄妇女进行婚、孕、产前、产后全程随访服务,掌握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指导拟生育对象科学进补叶酸及复合营养素,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五)村级协助乡镇计生办做好宣传材料发放工作;倡导婚前检查,做好待孕对象自觉接受孕前优生筛查和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科学进补叶酸及复合营养素工作;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反馈等工作。

  八、时间安排

时 间

活 动 内 容

2008年1月

制定项目文本,选择项目单位

2008年2月

制定服务规范,对项目单位相关情况进行考察。

2008年4月

召开项目启动会议,开展省级培训

2008年5月

组织基线调查,项目点工作全面展开

2008年6月

技术监督指导

2008年11月

专家评审,质量考评

2008年12月

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建立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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