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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落实优生技术服务措施。县级计生服务机构要设立优生咨询室,配强咨询人员,配齐必要的视听设备,切实加强优生咨询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优生咨询服务水平。要设立咨询服务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解答群众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方面的咨询。

  规范孕前优生筛查服务。对待孕对象要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规范提供孕前优生筛查服务;制定孕前优生筛查标本采集、检测操作、出具结论、咨询指导等工作规范;制定实验室筛查质量控制标准;严格告知制度,健全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省人口计生委项目组专家将对项目单位的咨询人员、检测技术人员分类、分批培训。

  (五)强化高危人群优生指导。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高危人群服务档案,要以病残儿医学鉴定为重要的信息来源,确定高危人群服务对象,建立专家和技术人员“一对一”咨询指导服务制度,开展跟踪访视服务,实行孕期重点监控的全面干预。

  (六)提供营养素干预。孕妇体内营养素缺乏是引发出生缺陷的重要因素,要在做好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基础上,精心指导待孕、已孕人员合理膳食,科学补充营养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保证叶酸及复合营养素供应。

  四、免费项目

  项目单位对目标人群应提供以下免费服务项目:

  1、孕前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培训,培训时间不应少于一天时间;

  2、孕前优生四项(TORCH)筛查;

  3、对高危人群提供叶酸或复合营养素(由项目单位根据财政承受能力自行确定),倡导服用复合营养素;

  4、项目单位自愿提供的其他优生服务项目。

  五、经费来源

  免费服务项目所需费用由项目县(市、区)财政划拨专项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省、市两级人口计生委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项目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专帐管理。

  六、基本原则

  (一)宣传为主原则。必须把普及优生优育科学知识,强化目标人群的优生优育意识放在首位,强化社会环境宣传和知识培训工作,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知情同意原则。为目标人群提供任何一项优生技术服务都必须做好宣传工作,使其充分了解接受一级预防措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征得对象同意,签订知情同意书,避免强迫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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