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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起草交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四)计划资金处
  负责编制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国家投资、国家与地方联合投资以及利用外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筹集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管理交通运输专项资金、预决算、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有关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负责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工作。
  (五)建设管理处
  贯彻落实有关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交通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维护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平等竞争秩序;监督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监督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及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负责公路路政和公路养护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负责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道路运输处
  负责全市城乡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市客运管理,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汽车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行业的指导工作;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的拟订,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公路和其它运输方式之间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交通运价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工作;管理交通运输国际交流与合作事项;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结构调整和交通行业体制改革。
  (七)安全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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