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切实加强集中赔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公司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负责,统筹协调公司资源,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要求,真正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人、措施有力,人力、物力和资金充足,把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当作头等大事抓紧抓好。
第二,要认真部署和落实理赔服务措施,进一步加快理赔工作进度,确保保险赔款及时赔付到受灾客户手中。要针对本次灾情的特点和各受灾地区的受灾情况,充分发挥理赔服务绿色通道的作用,简化理赔程序,切实提高理赔效率。要做好理赔服务中的条款解释工作,避免因概念不清晰影响理赔工作。对受灾地区的保险赔案,只要与灾害有直接关系并在合理范围内,要能赔尽赔,绝不能惜赔、拖赔,甚至拒赔。对于发生拖赔、惜赔的,一经查实,我局将依法追究相关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上报总公司和中国保监会,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要充分整合行业查勘定损资源。针对大面积灾情后理赔定损专业人员紧缺,以及同一项目由多家公司共保的情况,有关保险机构要建立查勘定损专家资源共享机制,加强行业内的团结协作,充分调动和有效利用各种人力、物力,提高保险理赔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应充分发挥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作用。
第四,再保险公司要积极主动协助直保公司做好灾后理赔工作。要主动排查再保险合同,对涉及本次灾害的再保险合同,主动与直保公司加强沟通协调,了解相关赔付情况,及时做好资金的准备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向直保公司支付或预付再保险赔款。
第五,要继续落实灾情信息日报送制度。各公司应切实加强理赔案件的接报案管理,继续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在每日(含双休日)下午4点之前向深圳保监局报送《深圳保险业应对雨雪冰冻极端天气情况统计报表》。各公司领导要加强对数据统计工作的领导,力求数据准确、及时。
第六,要做好保险业抗灾救灾的新闻宣传工作。要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介绍本公司抗灾救灾和理赔服务情况。要深入挖掘本公司抗灾救灾的先进典型,加大新闻宣传力度,进一步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第七,保险同业公会和保险中介行业协会要积极协调组织,为保险企业和广大保险员工向灾区群众献爱心活动提供服务。
第八,为更加准确地掌握因雨雪冰冻极端天气导致的重大损失案件理赔进展情况,请各公司按要求填报附表,并于2月20日17∶00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上报我局。联系人:徐俊杰(电话-25939035,传真-82117609)。电子邮箱:junjie_xu@ci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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