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转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深保监发〔2008〕94号)
市各财产保险公司:
为加强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的管理,改善保险公司财务状况,切实防范化解保费资金风险,提高保险公司资产质量,中国保监会近日下发了《
关于加强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8〕53号)。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并就各公司应收保费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公司应高度重视应收保费管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管负责人、管理部门及责任人,确保每一笔应收保费的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二、各公司要从保险单证管理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收保费管理制度和控制机制,通过制度规范、系统管控、绩效考核和稽核监督提高应收保费控制能力。
三、各公司应加强应收保费的清理和催收,严禁虚挂应收保费,严禁违规核销应收保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措施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应收保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并于2008年8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