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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二00八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甘肃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二00八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甘肃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学位办〔2008〕9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33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〇〇八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8〕31号)精神,现就做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甘肃考区报名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各学位授予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统一部署,确定网报服务器及网址,供考生及时登陆、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
  请有关高校于6月18日前将本校建立的网上报名地址、网上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和具体报名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报送省学位办。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甘肃考区2008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我省设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商学院、甘肃中医学院、甘肃政法学院等八个报名点。各学位授予单位只负责接收在职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的考生报名工作。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除因我省其它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报名时间由各报名点自行确定。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的,本次报名无效。
  (三)报名软件:2008版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软件6月25日后可登陆http://www.cdgdc.edu.cn/ZZLKZS下载。各报名点须通过学位中心网站下载并印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在现场报名时发给考生。
  (四)资格审查:按照学位办〔2008〕33号文件精神,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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