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深圳银联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彭卫东、张松仁、张奇志:
你们提交的关于深圳银联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深圳银联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其中彭卫东出资21.5万元,出资比例为43%;张松仁出资19万元,出资比便为38%;张奇志出资9.5万元,出资比例为19%。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广东省行政辖区。
四、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第一世界广场A座11A1-A2。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