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深圳市鼎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7〕216号)
余学锋、马锦双、卜则吉、吴玉旺、刘因城:
你们提交的关于深圳市鼎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深圳市鼎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其中,余学锋出资15万元,出资比例为30%;马锦双出资15.5万元,出资比例为31%;卜则吉出资15万元,出资比例为30%;吴玉旺出资2.5万元,出资比例为5%;刘因城出资2万元,出资比例为4%。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广东省行政辖区。
四、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路志联佳大厦708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