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宝安区龙华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8〕51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宝安区龙华营销服务部的请示》(人保寿险深发〔2008〕第1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宝安区龙华营销服务部。
二、营销服务部经营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和投保单;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理赔案件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