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加强山西保险业应对地震灾害工作的通知
(晋保监发〔2008〕30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我国四川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波及诸多省市,我省大部地区均有明显震感。中国保监会于13日启动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I级响应程序。现将山西保险业应对地震灾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密切关注
1、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或行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应统筹安排和亲自部署本单位的应急值班、定损理赔和应对媒体等工作;
2、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抗震救灾负责人、联系人,确保联系畅通、响应及时;
3、应排查保单,凡对被保险人承诺承担地震保险责任的保险标的,应尽快摸清底数,掌握其在本次地震中受损情况;
4、在保监会结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I级响应程序前,确保随时关注并报告上述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随时准备启动应急预案,随时能开通理赔绿色通道。
二、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1、各单位应与总公司取得联系,按照电脑信息系统应急方案,做好数据信息备份,保障突发事件状态下信息系统、数据电文的安全储存和传输。确保基层机构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理赔服务提供支持;
2、各单位应采取得力措施,准备必要的经费和物资,保证生产生活。应制定大灾赔付资金保障计划,保证地震灾害中保险赔款的及时到位。
三、认真做好理赔服务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公司资源,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要求,认真部署和督促落实理赔服务措施,要简化理赔程序和环节,建立绿色理赔通道,提高理赔效率,让被保险人尽早得到保险赔款;要增配相关人员和设备,保持报案电话畅通,保证人员及时到位;要加强对基层公司重大灾情赔案处理工作的指导,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做好新闻发布及宣传工作
各单位应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以体现本单位抗灾救灾工作为主。要指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信息。适当加强宣传保险业在抗灾救灾中所做的各项工作,重点宣传在危机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忘我奉献的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