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公明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8〕102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泰康人寿深圳分公司设立公明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泰康深发〔2008〕第009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公明营销服务部。
二、营销服务部经营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和投保单;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