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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龙岗支公司坪地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龙岗支公司坪地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8〕134号)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龙岗支公司坪地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太平深发〔2008〕5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坪地营销服务部。

  二、该营销服务部经营范围包括: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三、该营销服务部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社区崇德南路8号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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