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信息的通知
(甘教思函〔2009〕12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现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报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09〕2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高校接到通知后,按要求为本校注册用户并向“教育部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数据分析中心”报送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信息。
2.各高校于4月3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人员的姓名,手机、电子邮箱报省教育厅思政处。并于4月30日前将报送的信息同时报教育厅思政处留存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