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民族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悬挂横幅标语、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报道民族团结的巨大变化和取得的辉煌成就。
3.结合今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关注散杂居少数民族发展进步”的主题,组织广大干部、师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关注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或学习比较落后的少数民族学生,扎扎实实办一些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教育事业发展的实事好事。
4.紧密结合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在各个层面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宣传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改革开放以来,各民族教育取得的辉煌成就,让广大师生用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讴歌改革开放在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成功实践和巨大成就,营造携手团结奋进的社会舆论氛围。
5.认真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为了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理解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民委联合下发了《
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并在2009年2月5日《人民日报》全文刊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紧紧围绕《提纲》,全面深入地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各民族干部、师生的民族政策观念,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采取印发《提纲》、新闻媒体、专题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6.要紧密结合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积极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和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努力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权利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三、各方齐心协力,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搞好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要注意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配合统战、民族宗教、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发挥优势,各尽其能,形成合力,创新思路,创新形式,以月促年,共同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引向深入,不断开创我省民族团结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