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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宝安支公司筹建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宝安支公司筹建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8〕200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安支公司的请示》(国寿财险深发〔2008〕8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筹建宝安支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
二、
筹建就绪,须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批核准,方可开业。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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