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突出重点,保障和支撑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服务业加快发展
认真贯彻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按照规划安排,积极研发推广新险种,重点在交通运输、旅游、进出口、市政公共服务、娱乐餐饮、会展业、科技信息、信用贷款等领域发挥商业保险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作用,支持推动服务业发展。
稳步发展“三农”保险。探索面向农村服务业、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的保险发展模式。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业风险救助作用。继续做好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力争做到“能保尽保”,积极与财政、农业部门沟通协调,按照中央财政、中国保监会关于种植业、养殖业保费补贴政策精神,推动政策性奶牛保险在雁北开展试点工作,推动政策性玉米、小麦保险在晋南开展试点工作。协调农业、财政、气象、防疫、抗灾等部门,建立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长效沟通协调机制,着手建立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机制。探索发展小额信贷保险,为加大对农村服务业的资金信贷支持力度提供保险保障。逐步建立并推广对粮棉主产区主要农产品品种和养殖业的农业保险试点。开展农业保险产品创新,服务地方特色农业产业。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稳健、有序培育农村保险市场,推进保险服务网络建设和营销模式创新,逐步完善县域保险服务体系,强化农村市场监管。
大力发展责任保险。按照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责任保险 促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等多种方式,推进责任保险发展。认真总结试点地区的经验,巩固交强险、旅行社责任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发展成果。加强与旅游、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扩大责任保险在服务业的覆盖范围,支持电子商务和物流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完善产品体系和服务体系,做好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实工作。
加快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发挥保险机构专业化优势,紧密结合服务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服务企业职工的养老、健康保障需求,完善产品和服务体系。参与服务业企业职工福利计划的设计和运营,不断提高职工养老保障水平。推动定点医院管理试点工作,开发个性化产品,通过健康评估、健康管理、医疗咨询和助医服务等形式,提升服务水平。拓展企业年金市场,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方式,开展补充医疗、补充工伤等补充性保险业务,发挥商业保险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服务和谐山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