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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2009-2010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的通知


  (五)各承保机构参照《甘肃省2009-2010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服务质量评价表(二)》(附表二)对本公司相关服务机构进行自评,并分别于2010年3月15日、2010年7月15日前将自评结果报甘肃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六)甘肃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与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将根据对承保机构数据上报、防灾防损、协调配合、承保理赔、合约执行等进行服务跟踪,与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服务质量评价情况相结合,对承保机构的服务质量做出学年度综合服务评价。

  四、评价方式

  在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评价及承保机构自评的基础上,甘肃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对各项内容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

  (一)最终评分以两次评价平均分计算;

  (二)各单位评分均为百分制,汇总时县(市、区)评分、市(州)评分、省校产办评分、联合经纪甘肃省分公司评分分别占比50、20、15、15;

  (三)评分结果作为下学年度选择承保公司的主要条件。

  附件:1.甘肃省2009-2010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服务质量评价表(一)

  2.甘肃省2009-2010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服务质量评价表(二)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

  附件1:
  甘肃省2009-2010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服务质量评价表(一)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承保保险公司

 

基本服务情况

理赔服务情况

受理赔案情况(单位:件)

个案投诉件数

(单位:件)

社会

口碑

业务

配合

服务

态度

案件受

理情况

理赔

时效

赔付

情况

服务满

意程度

受理赔

案件数

现场查

勘时效

已决

件数

未决

件数

未足额

案件数

拖赔

件数

 

 

 

 

 

 

 

 

 

 

 

 

 

 

 

综合评价及

次年续保建议

 

备注:1.基本服务情况与理赔服务情况中各小项请用优秀、良好、一般、差填写;

2.受理赔案情况、个案投诉件数与承保公司综合评价及次年续保建议项请根据案件赔付情况实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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