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统计局关于2009年度省级部门统计工作评比结果的通报

河南省统计局关于2009年度省级部门统计工作评比结果的通报
(豫统文〔2010〕2号)


省直各部门、中央驻豫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省级部门统计工作的开展,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整体水平,根据《河南省省级部门统计工作考核评比(试行)办法》的规定,在省直各部门、中央驻豫单位全面总结的基础上,省统计局对2009年省级部门统计工作,从统计基础建设、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统计数据与资料的管理、统计改革和统计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评比。共评出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统计优秀单位38个,刘晓文等优秀统计工作者51人。现将评比结果通报如下:

  一、部门统计优秀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人民检察院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教育厅

  省科学技术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商务厅

  省农业厅

  省文化厅

  省卫生厅

  省环境保护厅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地方税务局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省新闻出版局

  省旅游局

  省畜牧局

  省储备物资管理局

  省外汇管理局

  省地方铁路局

  省交通运输厅航务局

  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省电力公司

  省通信管理局

  省邮政管理局

  郑州海关

  小浪底建设管理局

  郑州铁路局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

  河南中烟工业公司

  二、优秀部门统计者(排名不分先后)

  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刘晓文

  省高级人民法院 陈 蕊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